校园食品安全”十必须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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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食品安全“十必须”(教育部官方)
1. 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,按许可范围经营,不无证、不超范围。
2. 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,自主经营食堂不以营利为目的;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不得对外承包/委托经营。
3. 必须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,责任到人。
4. 必须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,持有效健康证上岗,每年体检,定期培训考核。
5. 必须规范采购食品原料,大宗食材公开招标、集中定点采购,不采无合法来源、不合格原料。
6. 必须执行进货查验记录,双人/多人联检,索证索票、留存凭证,拒收问题食材。
7. 必须严禁制售高风险食品,中小学/幼儿园不得做冷荤、生食、冷加工糕点;不得加工四季豆、鲜黄花菜、野生蘑菇、发芽土豆等。
8. 必须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,规范流程、物理消毒为主,消毒后入保洁柜 。
9. 必须坚持陪餐制度,每餐有校负责人陪餐,可设家长陪餐 。
10. 必须规范处置食品安全事故,立即处置、及时上报,不瞒报、谎报、缓报,配合调查。 请将以上内容生成平面海报制度牌,竖版,比例3:2,蓝色主色调背景,文字白色,可以根据内容搭配适量插图







